什麼是BDSM?什麼是K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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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BDSM(皮繩愉虐)和kink(禁羈)
文/虎斑,first published on 2020/2/28,last update on 2024/3/24
什麼是BDSM?
從字面上來看,BDSM(譯作皮繩愉虐)是包括但不限於下面幾個詞的集合名詞:
- Bondage / Discipline(綑綁 / 規訓)
- Dominance / Submissive(支配 / 臣服)
- Sadism / Masochism(施虐 / 受虐)
雖然字面上只是上述幾個項目的縮寫,我們可以很概括性地將BDSM理解為一個「包括各式各樣的非主流的、處在社會邊緣的情慾實踐、概念、幻想或人際關係」的集合名詞。
所以,BDSM到底是什麼?即使我們在前一段文字中試圖給了一個概括性的定義,好像仍然沒有解釋到那些被社會所排斥和汙名化的情慾實踐,究竟都有著什麼樣的共同點。怎麼樣的行為、概念、幻想才會被算是BDSM呢?在 Dossie Easton 和 Janet W. Hardy所著的The New Topping Book[1]之中,認為BDSM可以這樣定義:
“An activity in which the participants eroticize sensations or emotions that would be unpleasant in a non-erotic context.”
“…the word “erotic” to refer to a wide spectrum of emotions and sensations that are arousing, awakening, enlightening and stimulating – whether or not they make your dick hard or your pussy wet.”「將平常在非情慾的情境下那些被認為是不愉快的感受、情緒,轉化為帶有情慾的活動」
「在這裡『有情慾的』可以被更廣泛地理解為那些撩人的、令人享受的、令人愉悅的、刺激的情緒或感受——不管他們會不會讓你『GGininder』還是『濕ㄌ』」– The New Topping Book
而所謂的不愉快的感受、情緒,在BDSM中常常見到的形式比如說痛覺、比如說失去行動自由、比如說被羞辱等等。如果我們要從平常生活中非情慾的語境中去想像一些原本不愉快的感官體驗,如何透過場景和脈絡被轉化為是可以享受的活動,進而建立文化和社群的話,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幾個小林繩霧以及漉露在《Sex Chat podcast #27 BDSM 是性、是藝術,也是文化和生活 _ 專訪 小林繩霧 & 漉露》中所舉的幾個例子:
比如說,腳底按摩。「痛是一種感官、痛是一種身體感受。但感官、身體感受是經過大腦、經過文化詮釋的。比如說腳底按摩……常常都是痛到哀哀叫、痛到掙扎的,但我們的文化是把他詮釋為過癮的、舒爽的、通體舒暢的。SM中的痛也是一樣,是有脈絡的。」
比如說,吃辣。我們可能平常也不會定義「吃辣的人」。如果有一群人都喜歡吃辣,那麼他們可能就會產生了吃辣的文化,並產生一些情報網路,分享哪裡有好吃的吃辣的店,哪家的麻辣很辣、花椒很香、哪家的辣是死辣,他們可能會相約一起去吃辣,他們可能換發展出針對吃辣的各種說法。漸漸的一個吃辣的文化、一個吃辣的社群、一個「吃辣人」的身分就形成了。
BDSM與kink這兩個詞的歷史脈絡
BDSM所提到的六個名詞之中,最一開始出現的是源自於德國精神科醫師Richard von Krafft-Ebing在1886年的著作《Psychopathia Sexualis》中所創造的精神疾病的名字——「施虐癖」(sadism)與「受虐癖」(masochism),分別源自於在1785年寫了《索多瑪的120天》的薩德侯爵(Marquis de Sade)、19世紀的寫了《穿裘皮的維納斯》的馮·薩克-馬索克(Leopold Ritter von Sacher-Masoch)兩位作家的姓氏;而這兩個詞也在1905年由我們耳熟能詳的佛洛伊德組合為我們所熟悉的組合詞 S/M (sadomasochism)。
長期以來,S/M(sadomasochism)被認為是一種精神疾病。這樣的醫學觀點反映了社會大眾長期以來都視玩S/M的人為病態的、有害的、需要被排除的,進而使跟S/M或其他相關的文字或影音創作,連同這些容納性小眾聚集的空間都成為當局查禁和取締的對象。更甚者,當這些愛好者們面臨法律訴訟時可能處在不利的地位,舉例來說在1980年代末英國發生的Spanner案即可見一斑。
BDSM這個詞首先在1990年代在usenet上被提出[2],用來團結當時分裂而對於如何稱呼自身所投入的情慾實踐莫衷一是的性小眾們,自從有了BDSM這個名詞之後,大家有了共同的名字,漸漸地就開始形成身分以及相對應的次文化。
由於BDSM這個詞字面上僅僅包含了上述的這些項目,於是有些人認為BDSM這個詞還是沒有辦法代表所有的小眾情慾實踐(就好像有些人認為LGBT這個詞並沒有辦法代表整個多元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社群)。因此,又有人提出了「Kink(禁羈)」來代替BDSM所試圖代表的整個非主流次文化或社群。Kink這個字的本意是扭曲、曲折的,因此kinky被用來與通常被形容為straight(直的)或vanilla(香草)的主流性實踐、性幻想或人際關係做出區別。
有關S/M、B&D、D&S到BDSM和Kink這些名詞被創造的歷史,建議讀者可以閱讀小林繩霧所寫的這篇報導。
總結來說,BDSM和kink這兩個集合名詞的創造,都是為了團結那些被社會所汙名化、賤斥的性小眾群體們,產生一個新的身分認同,進而可以發展次文化、累積論述並對外發聲。在BDSM這個名詞之下的那些實踐項目或人際關係,並不是死板板地對應到上述六個名詞。有時候我們所聽到的「你好我是玩BD的」、「我是S,你是D嗎?」的說法,其實有點望文生義,脫離了原始的脈絡了。
實踐BDSM有哪些基本倫理、常見的口號呢?
在這個段落中,我們希望可以帶讀者了解「溝通協商與同意」、「安全與風險意識」兩個重要的概念。
溝通協商(negotiation)與同意(consent)
BDSM之所以有別於違反法律的性暴力或性侵害,最重要的基本倫理即是「在溝通協商後,取得所有參與者的同意(consent)」。取得同意並不是僅僅發生在實踐前的一瞬間,而是一個動態而且隨時可能變化的過程。曾經給出的同意可以隨時被撤回,而拒絕不需要給出任何理由。當實踐者處在無法明智思考的情況下,所做出的同意應該被認為是無效的。因此,一場BDSM實踐不僅在實踐前要確認參與者的同意,在實踐之中更應該時時刻刻確認對方的身心狀態。
至於在上述提到的SSC跟RACK原則中都提到了「同意」,究竟在BDSM之中同意是如何取得,在一場實踐中又是怎麼運作的呢?可以參見這三篇文章:
關於同意的一些小整理:
- 同意必須要在確保參與方都清醒、不受心理壓力或脅迫、資訊對等、權利平等、且有能力和有時間做判斷之下才能取得。
- 同意的有效性並不僅僅透過口語傳達,肢體語言也可能傳達出對方是否仍感到有疑慮的信號。
- 並不是沒有拒絕的項目就是同意,盡可能事先溝通並確保彼此都清楚想做什麼、可以接受什麼、不能接受什麼。
- 拒絕不需要理由;已經給出的同意可以在實踐中隨時收回、反悔。
- 如果詢問的過程中被拒絕了、或者同意被收回了,請尊重對方的意願和身體自主權、接受對方的拒絕並保持風度。
常見的口號
BDSM中有一些從1980年代開始被廣泛提倡的口號,其中一個最為人所知的就是「SSC原則:Safe, sane and consensual」(安全/理智/知情同意)。 換句話說,便是BDSM實踐都必須以安全為主要考量,所有參與者保持理智,並且持續確認參與者的同意。這些原則構成了BDSM的底線,而同意(consent)也是BDSM之所以有別於性暴力或家暴的要件之一。
然而有些BDSM實踐者(又可稱為BDSMer)並不滿意SSC原則,他們認為SSC原則中的「safe」並沒有指出應該要怎麼做來讓BDSM實踐更安全,因此在1999年又有人[3]提出了「RACK原則:Risk aware consensual kink」(有風險意識的合意禁羈實踐)來作為BDSM實踐的基本指南。其基本的核心概念即是:沒有什麼事情是100%安全的,就好比如過馬路或登山運動一樣,參與者必須時時刻刻保持風險意識,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並且努力讓這些風險降低到參與各方可接受的程度。
註腳:
[1] Easton, D., & Hardy, J. W. (2003). The New Topping Book. Greenery Press (CA).
[2] 從 SM, BD, DS 到 BDSM 與 Kink – 小林繩霧 on 縛.生
[3] 1999年由美國BDSM團體The Eulenspiegel Society的Gary Switch提出。
參考資料及延伸閱讀:
他們所說的BDSM到底是什麼?– Mosaic Cat on Medium
BDSM 的同意與拒絕可給香草人什麼啟發?- on 東方苦甜藤
性腳本、性社會學與皮繩愉虐:追憶Gagnon – 高穎超 on 巷子口社會學
專業繩縛師特來解惑!精選八個最常被問的 BDSM 問題 – 臉紅紅